辦公地址:南寧市良慶區德政路55號6樓
辦理時間:上午9:00-12:00 夏季下午:15:00-17:00 冬季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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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設機構
南寧市良慶區社會經濟調查隊,0771-4508906
南寧市良慶區統計局普查中心,0771-4501165
二、行政許可項目
三、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
項目一
1.項目名稱: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備案
2.實施主體:南寧市良慶區統計局
3.審批對象:轄區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其他經濟組織
4.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09年6月27日修訂通過,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十二條第三款: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分別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國家統計局審批;由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單獨制定或者和有關部門共同制定的,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審批。
5.審批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十一、十三、十四條規定,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地方性統計調查項目;
2.統計調查項目的立項必須有充分的理由;
3.統計調查的內容和調查范圍必須與部門的職能相一致;
4.統計調查項目必須兼顧需要與可能,充分考慮基層調查人員和被調查對象的承受能力;
5.調查項目中的報表表式和文字說明必須規范;指標解釋和計算方法必須科學;調查內容要簡明扼要,不能與其他調查重復、交叉、矛盾;
6.調查項目中的統計標準和分類必須與政府綜合統計部門規定使用的標準和分類相一致;
7.所使用的調查方法要科學合理;
8.重大調查項目必須經過研究論證和試點,必須有完備的論證材料和試點材料。
6.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
7.審批費用:不收費
8.需提交的材料:
1、以部門(單位)名義發出的申請審批或備案的函。
2、調查方案。包括:以文字形式表達的調查目的、調查對象、統計范圍、調查方法、調查頻率、調查時間、填報要求、報送渠道、時間要求等。
3、調查表式和調查表式軟盤備份件。相關表式應列出總說明、報表目錄、基層表式、綜合表式、統計標準、分類目錄、指標解釋、邏輯關系等。
4、相關文件。包括新建該調查項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調查項目的論證材料及試點報告等。
5、申請單位填寫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申報審批表》或《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備案申報表》。
9.審批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10.審批承諾時限:審批10個工作日,備案5個工作日
項目二
1.項目名稱:統計管理登記證核準、年檢
2.實施主體:南寧市良慶區統計局
3.審批對象:行政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國有企業和各行業協會
4.審批依據: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統計監督檢查條例》第四條規定: 建立統計管理登記制度。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市、縣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其指定的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工作機構辦理統計管理登記,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計制度報送統計資料,接受統計監督檢查。不得拒報、遲報和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
5.審批條件:凡依法設立或變更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法人單位,均應辦理統計登記,領取《統計登記證》。
6.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
7.審批費用:不收費
8.需提交的材料:
(一)統計管理登記證核準:
1、申辦函;
2、法人單位或產業活動單位注冊證件(工商、事業、社團登記證等);
3、法人單位機構代碼證;
4、《統計管理登記申報表》;
5、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或損益表。
以上材料復印件一式二份。
(二)統計管理登記證年檢:
1、法人單位注冊證件(工商登記證、事業單位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等);
2、法人單位機構代碼證;
3、法人代表證;
4、統計管理登記證;
5、企業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建筑業企業、房地產業企業須同時附資質等級證書)。
9.審批法定時限:10個工作日
10.審批承諾時限:2個工作日